2015年5月12日 星期二

新玩具



自從買了部新相機,細少以前送的閃光燈,新相機卻很難裝卸,且閃光燈太大部,我外出很少帶去用,細少知後買了一個小巧的閃光燈給我,好是好,不過貴了點,接近二千個大洋,有點替他肉痛。


12 則留言:

  1. 係個仔對你的一番心意,雖肉痛但心甜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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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佢咁有孝心,就當係母親節禮物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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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一分錢, 一分貨, 雖然貴啲,但影出嚟嘅效果會好唔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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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我唔係拍友,俾我用有點浪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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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你以前不是拍友,現在開始晉身拍友行列,就不浪費,09年我女兒送給我一部數碼相機後,我便中毒了!幸有毒海沉淪不深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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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我冇這方面的天份,求其影得清楚就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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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自己仔女送的,就算一張紙都係佢地嘅心意,一定開心的,更何況咁貴重和有心思呢,您好幸福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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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對呀!我一向不重視物質價值,祗要有我心已很開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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